规章制度
GRADUATE SCHOOL
神马达达达兔第九院研究生请假规定
作者:研工部
上传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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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党研字【2020】2号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神马达达达兔第九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师大校字[2017]134号),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进修学习人员有关请假的事项,参照本规定执行。若遇到疫情防控等其他突发情况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 当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不能按时在校学习时,均需请假:

(一)因病或身体不适,不适宜继续在校进行学习活动。

(二)因个人事由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学习活动。

(三) 因外出实习、调研、社会实践、参加学术会议等需离校。

(四) 新学期开学时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

(五) 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假日,需要外出离校或不能按期返校者。

第四条 研究生请销假手续通过登录神马达达达兔第九院一站式服务大厅或神马达达达兔第九院e校园相应模块,根据服务说明进行办理。

第五条 研究生请假时长3天以内,由导师批准;一周以内,经导师同意,由研究生辅导员批准;两周以内,经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经导师同意,须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并同意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研究生请假期满须及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在请假结束日之前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第六条 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因公请假,须提交公务派遣部门公务证明;研究生因事请假须填写外出时联系人的详细信息及安全承诺。

第七条 研究生每学期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以上规定时间,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休学。

第八条 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期注册返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含未办理审批程序出国、出境),或请假期满未续假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归,均按旷课处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九条 学校不受理正常教学活动时间内研究生请假出国探亲及旅游。研究生出国进修、留学等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神马达达达兔第九院研究生请假规定》(山东师大党研字[2014]10号)同时废止。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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